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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ll find the way.June 24 哀拚"命"加班 孕婦懷胎9月猝死 更新日期:2009/04/13 19:44
這報導有點久了,但是近來勞工被剝削的狀況只有越來越糟,我就不禁又想到這篇新聞。首先,這篇新聞只報導了一天,就什麼消息都沒有了,到現在六月底了,想找這篇新聞時,所有的連結竟然都失效,只能從其他之前就轉貼的人那邊找到,我真的覺得很奇怪,搓湯圓也搓太大了吧?新聞中的說法還真是客氣啊,哪個正常人聽到懷孕九個月還要上班會覺得一點也不意外的?還堅持上班咧,根本是怕被裁掉,連專心待產都不敢吧?更何況那時其他的新聞還有提到說假單還在等著被批准,簡直是想節省人力成本想瘋了,景氣不好隨便都能找到人來頂替,或是臨時工也好吧?然後這麼誇張的事,竟然行政院勞委會不敢吭個半聲,媒體也不敢再持續追蹤,這在國外這間公司早就整個黑掉了吧?反正時機這麼差,掛了一個人,還有千千萬萬個人要搶著做,還有又是畢業季了,又有一批新鮮的肝可以操到爆,政府跟媒體又都不敢管,簡直是資方天堂啊!一個國家的政府爛,不代表人民爛,可是當人民全都鄉愿般地容忍政府擺爛,人民也很爛。 March 21 咖啡 咖啡 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行之不久之前在電視上一則有意思的專題介紹,讓我了解到原來喝咖啡的背後也隱藏了不少的問題與農民的辛酸。這家電視台採訪了一間藏身巷子中的小咖啡店,奇的是這家店的Menu上沒有打價錢,店主人希望喝完咖啡的客人,喝完咖啡後,自行決定這杯咖啡值多少錢。到此為止其實都還好,讓我驚訝的是這家店推廣的理念,一種叫做「公平交易咖啡」(Fair Trade Coffee)的交易制度。更讓我意外的是,支持這種制度,也等於間接的拯救地球,且聽我道來是什麼原因。 目前咖啡豆的價格是如何決定的呢?答案是國際上的期貨市場,在有心人士的炒作下,咖啡豆從農民那邊收購的平均價格大約是每磅0.6美元(輾轉到我們人手一杯的咖啡變多少錢,就知道之間賺取的利潤多大)。眾所皆知,咖啡豆的出產大宗以中南美洲為主,收購價格低之外,萬一產量不足,還有可能要賠違約金,那這些辛苦的農民為了多賺點錢保障生活要怎麼辦呢?目前的選擇只有兩個,一是使用化學藥劑確保咖啡豆能確實生長,這對他們的耕作土地及周遭生物是很大的傷害,如同是飲鴆止渴之道;另一個方法就是提升產量,那要提升產量就必須有更多土地來種植,如此一來那邊的雨林只會越來越少,最後地球跟人類一起完蛋。 相對的「公平交易咖啡」(Fair Trade Coffee)嚴格規範了最低收購價格,每一磅的咖啡必須至少用每磅1.26美元以上的價格來收購,這個保證價整整是期貨市場的兩倍,大大提升了農民的收入與保障,目的就是希望農民能好好用心照顧現有的種植範圍,不要再另外去開墾雨林。這個組織還另外規定進口商必須給予技術上的協助以幫助這些咖啡農從事有機農作,避免化學藥劑所造成的傷害。只有確實做到以上兩點,才能有這個組織的公平交易憑證,這對消費者還有農民而言,是個雙贏的局面,能共同為永續發展還有環保盡一份心力。 這樣的理念我非常的贊同,不過很可惜的是知道的人或許不多,而且這個授權憑證究竟要如何辨識,我想也是個大問題,因為說不定會有些無良商家反過來利用這點,說自己的咖啡是受公平交易組織的規範,而實際上是自己擅自把授權憑證拿來使用或是擅自仿冒。再者,規定是這樣規定,收購商究竟怎樣拿到憑證,消費者也無從得知。而且既然都規定最低收購價了,那這些農民還是有可能乾脆繼續開拓土地增加產量,反正現在沒有生產過剩價格會下跌的情形(有最低收購價即表示市場供需法則會出問題)。聽起來是個不錯的制度也有遠見,但執行的還是人啊,地球的資源有限,而人的慾望無窮,這個理念究竟是好是壞,就見仁見智了。 March 09 囂張與傲慢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9/today-t1.htm 藍委提案 立委有權查你我個資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立法院審議中的「個人資料保護法草案」,國民黨立委謝國樑等人提案增列「民代免責條款」,免除民意代表蒐集個人資料的事前告知義務,一旦立法通過,民代權力更增、言論免責保護傘也將「撐得更大」,據指出,主管機關法務部及司法院已原則上同意,法務部建議限縮僅適用中央民代,地方民代暫不納入。 法部及司院已原則同意 由於「個人資料保護法草案」被行政院和法務部納入優先法案,法務部長王清峰今天到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業務報告時,將力推個資法草案,據悉,本週五將朝野協商是項草案,法務部希望本會期能完成立法程序。 「民代免責條款」規定在「個人資料保護法草案」第九條第二項第六款,明訂:「民意代表基於質詢問政之目的而蒐集之個人資料」,免除向當事人事前告知義務;民進黨團曾有不同意見,但同意朝野協商,法務部則強調上述條款僅限民代問政時使用,如挪用做問政以外用途,仍須負民、刑事責任,無法免責。 免事前告知 限問政使用 除民代外,行政院版草案規定媒體、學術單位和公務機關也享有事前告知義務豁免權,但法務部說,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行為,如不符草案規定、侵害隱私就須依本法處罰。 另修正草案第二十八條將資料外洩賠償上限提高到十億元,由司法院和法務部主張,朝野立委大多贊同,司法機關認為,公務和非公務機關使用民眾個人資料情形普遍,應加重賠償責任,才能保護民眾隱私權;現行條文賠償上限僅為兩千萬元。 草案第二十九條加重公家機關和企業責任,受害民眾索賠時,原則上不須負舉證責任,但非公務機關要證明「無故意或過失責任」才能免責,公務機關則須負「無過失責任」,只有在天災、地震等不可抗力才能免責。 至於草案第二十二條賦與縣市政府有「行政檢查權」,不須透過法院審查即可查扣企業非法所有的個人資料,但因朝野立委擔心少數縣市政府藉機黨同伐異,選舉期間拿來綁樁、催票或賄選用途,本草案條文可能刪除。 法務部官員說,憲法保障民代言論免責權,民代問政資料經常由第三人提供,如皆須事前告知,難免造成質詢和問政困擾。以美國來說,國會議員享有調查權,問政空間較大,台灣立委權限不若美國來得大。 帳戶全都露 恐侵害隱私 但有法務部官員坦言,立委免責條款雖有立法空間,但如何在民眾隱私權保護及立委問政的言論免責間取得平衡點,確實需要三思。 依現行刑法對國防以外機密的規範、醫事法等法律,國家機密、偵查中資料及病歷資料等,將被限制蒐集與公開,不受立委免責條款拘束,但銀行帳戶資料、刷卡資料則無法律禁止取得和公開,如立委任意蒐集、且拿來做不當使用,將引發隱私權爭議。
個人評論:我第一眼看到這則新聞時,我個人的反應是整個傻眼。只要有立委身分,就可以輕易取得反對者資料,然後「合法」玩死這個人。更何況,臺灣的民代水準到哪,有點知識跟良知的都知道,到時候人家隨便「請託」一下,資料就不曉得跑去誰手上了。這種明顯違憲的東西,司法院還同意,真的很悲哀,到底是哪門子的憲政捍衛者?我看距離表面上自由,骨子裡到底是裝啥東西的警察國家大概不遠了。February 08 燒你老木 我家旁邊一直是塊很大的夜總會,一直到這幾年這些墳墓遷走後,蓋了一間國稅局。說真的,蓋這間沒啥好處,反而是莫名奇妙的份子一直出入,治安變差而已。一直到今天,我終於第一次叫了警察。今天有個神明出巡的隊伍遶境,然後選擇國稅局午間休息。這些沒水準的信徒大聲喧嘩跟亂丟垃圾到我家就算了,我也不想跟他們多說什麼。但是有頂停在前面的神轎就這樣在我家前面準備燒金紙,我就出去好聲好氣的說,請你不要在這邊燒,結果還是火點下去了。然後我媽也出來了,跟他們講,這些神經病就開始一群人圍過來叫囂,說燒到什麼了,我混哪裡的,說我嗆很大。幹你娘什麼叫公共危險不知道嗎?我人在裡面,但我媽在外面,我一一零就打下去了。結果警察還是事後才趕來,但至少來了,結果這些臭卒仔全部不敢出來,只剩他們什麼主委的一直出來搓湯圓,警察最後就是拍了那塊燒的黑黑的路面存證,我也不知道有啥用。老天不保祐台灣,就是因為扛著祂遶境的都是這些沒水準的垃圾人,舉目所見就是一堆不堪入目的缺德事,操你媽的,我很尊重神明,但是我真的想宰了這些垃圾,邊打還邊聽到有人在大喊有沒有人要放尿,有種你就在神明前面尿啊,看以後會不會好死,幹! 自由騎士之旅(一) 二月五日早上,一位美國友人在MSN找我,我回應後,他馬上說要打電話給我,有事相求。原來是交往了五年的女友要跟他提分手,他覺得很傷心,不願意就此結束,想要挽回,他託我從屏東跑一趟小港,幫忙送花給那個女生。女生分手的理由是,覺得自己的身體很差,覺得要是找個強壯健康的人結婚,以後才不會生下弱不禁風、體弱多病的小孩。這大概是基於優生學的考量吧?也相對的是嫌棄對方血統沒別人好囉?聽完他的哭訴,我只是覺得很莫名其妙、不可言喻而已,依現在的醫學技術,只要乖乖做好健檢及產檢,我不認為小孩子會出什麼亂子。再說現在的時機與景氣非常之差,女生這麼篤定將來一定會生嗎?這種藉口跟理由還真讓人無法接受,不禁讓我又想到這樣一句話:「女人分手的理由是假的,但分手是真的。」誠然如此,一點兒也不假。在美國時,這位友人幫了我不少忙,而且其實我也深深瞭解感情是件會讓人瘋狂的事,我答應幫這個忙,也叫他做好心理準備,不要抱太大期望;更要他理性一點,先顧好自己再說,不要像他的前室友一樣,為了感情問題搞到自己美國課業撐不下去,只好先回台灣當兵。 February 03 民以食為天 「能吃就是福」,這句話我已經開始體會到了。記得以前我是怎麼吃就怎麼瘦的體質,也沒啥禁忌,大快朵頤,不亦快乎;但是自從當兵時養出了肚子,到現在都一直消不下去(別懷疑,當兵時是我身體最差的時候,誰叫整個軍隊體制不健全又爛到極點)。現在只要稍不注意,體重就會直線上升,所以我開始每天跑個二千二百公尺減減肥,這在之前是有效的,但是隨著年歲漸增,這樣的運動量只能維持住目前的體重。為了在美眉們跟公主殿下前保持好身材,以及身體的健康,只好連晚上的食物都改成素食,而且份量不多,就這樣維持了好一陣子,才終於慢慢減輕體重。不過慶幸的是,我不像一些人會拿吃來發洩情緒,不然我大概會痛不欲生,患得患失吧!不過難得過年,最近又吃太多了,看來又要想點新花招維持我愛與美的天秤座的好身材了。 December 17 人禍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4647389.shtml 【聯合報╱本報記者/連線報導】 2008.12.17 08:57 am
晶圓雙雄台積電、聯電,以及面板二虎友達、奇美電昨天表示,會遵守勞委會規定,即使讓員工休無薪假,但實領薪水不可能低於基本工資。(事實上奇美在此報導前一天已經大裁員,人數高達三千人,而且沒有一家媒體肯報導)
新竹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黃維權表示,全省各縣市產業總工會會要求廠商,不能因月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而採取歇業或裁員,也請勞委會注意,維護勞工權益。(前幾天勞委會還自己提出無薪假可低於基本工資,政府無能莫過於此)
國民黨立委林鴻池說,勞委會作了正確決定,因為基本工資的意義,原本就是保障一個全職勞工的最基本生活,低於這個數字就是違法。勞工面對資本家本來就是弱勢,勞委會必須站在勞工立場提供保障。(這是在睜眼說瞎話嗎?)
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張平沼表示,「規定訂得越死、企業越難做事」,政府應讓企業更有彈性,以保住員工飯碗為最優先考量。他說,現在有很多工廠沒辦法生存下去了,如果訂單連以往的一半都不到,工廠怎麼可能有辦法付薪水?無薪假是為了度過難關、實在不得已的辦法,勞委會不宜再增訂「不得低於最低薪資」的條款綁死企業。
中華民國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總會長洪猶男也說:「政府不能吃定廠商,那會造成大裁員!」建議由政府補助基本工資差額,「比付失業補助金划算」。(這算不算威脅恐嚇政府?)
個人評論:我光看到最後一段就一肚子火,這些企業賺錢的時候有拿出來回饋國家或社會過嗎?現在景氣變差,了不起就是少賺一點,真要倒早就倒了,還輪得到上報紙講這種屁話嗎?賺錢這些大企業賺,景氣差就要我們這些「活」老百姓納的稅全民買單,政府也不吭聲,每次都只會說過去八年遺毒,那人民改選是選你這個總統出來當吉祥物的嗎?勞基法就明明白白規定在那邊,結果勞委會自己帶頭講無薪假可低於基本工資,有法源依據的東西,政府就是有權強力制行。再說又不是全部的企業都虧損,一定也是有賺錢的啊!現在這樣一搞,連原本有賺錢的都可以開始謊稱自己很可憐,然後隨便亂資遣員工以節省退休金,因為政府帶頭違法啊!最可惡的就是這些媒體,到現在還在為這種企業發聲,沒有一家站在勞方跟人民的立場出來批判時政,這國家真的是風雨飄搖、岌岌可危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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